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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授权贸仲委解决信息名址争议

2008年4月9日上午,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副院长邹力行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于健龙在北京朝阳区亮马桥路32号高斓大厦6层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签署《授权协议书》,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授权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为争议解决机构,解决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信息名址服务管理中心信息名址争议。
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下属机构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信息名址服务管理中心(信息名址服务管理中心)为我国信息名址注册管理机构,负责信息明址的注册管理工作。为做好我国信息名址注册管理工作,保证信息名址系统的有序发展,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授权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委)作为信息名址争议解决机构,以“网上仲裁”的方式,依据信息名址服务管理中心《信息名址争议解决办法》解决有关信息名址争议。
为妥善解决网络域名抢注争议,贸仲委于2000年成立贸仲委域名争议解决中心,于2005年7月起同时启用贸仲委网上争议解决名称,并于2007年8月在保留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名称的同时,正式以贸仲委网上争议解决名称对外开展工作,先后接受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授权,解决网络域名和通用网址抢注争议以及无线网址争议,接受中国移动联合通信会的授权,解决短信网址争议。此外,贸仲委网上争议解决名称正在积极探讨以网上仲裁的方式解决电子商务争议,期待在不久的将来,为当事人提供快捷高效的网上仲裁服务。